各分院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持续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、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今年“七·一”前夕在全校范围内评选、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先进基层党组织:全校各基层党组织(含分院党委、党总支下设党支部)。
(二)优秀共产党员: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。
(三)优秀党务工作者: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支委成员及党务部门工作人员。
二、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
(一)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。
(二)优秀共产党员70名。
(三)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推荐表彰对象应具有较强的先进性、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,在本单位本部门起示范带头作用。
(一)先进基层党组织
1、领导班子好。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,坚持立德树人,强化思想引领,支部领导班子结构合理,分工明确,团结协调,作风务实,清正廉洁,战斗力强。党组织书记党性强、作风正,表率作用突出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
2、党员队伍好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、注重质量,党员队伍结构合理、素质较高、作用突出。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健全,流动党员教育、管理、服务机制完善。
3、工作机制好。党组织规章制度健全,工作运行规范有序。严格党内生活,按要求开展“支部主题党日”活动,认真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,基层民主建设稳步推进,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得到较好保障。
4、服务群众好。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,党建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。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健全,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,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较高。
5、工作业绩好。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作成绩突出。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、协调推进。
(二)优秀共产党员
1、政治素质好。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守纪律,讲规矩。
2、宗旨意识强。关心群众、尊重群众,积极为群众兴办实事、排忧解难;自觉维护群众利益,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敢于制止;对群众态度热情、服务周到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3、工作业绩优。立德树人,教书育人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爱岗敬业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无私奉献,敢于担当,奋发有为,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,能优质高效履职尽责。
4、模范作用好。能较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,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。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5、品德修养好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遵守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职业道德,作风正派,情趣健康,清正廉洁,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。
(三)优秀党务工作者
1、政治品质过硬。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。
2、党务经验丰富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,具备两年(含两年)以上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经历,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,善于团结凝聚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做好各项工作。
3、密切联系群众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真心实意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,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认同,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4、工作业绩突出。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顾全大局,乐于奉献。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,党务工作成绩突出,有一定影响。
5、作风廉洁务实。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、廉洁奉公,作风严谨、情趣健康,自觉抵制“四风”,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。
四、评选办法
各基层党组织对推荐的表彰对象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。所有推荐的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,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。推荐对象应注重真实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,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、经得起检验、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。
(一)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产生。
(二)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民主公开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形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在推荐过程中,要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,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,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、经得起考验。对推荐对象要认真总结撰写主要事迹材料,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。其中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,按10%的比例进行推荐。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一名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,由学校根据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,结合平时工作,择优拟定表彰建议人选,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。
五、材料报送
(一)6月15日前,报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及相关表格。
(二)各基层党组织在推荐评优的基础上,于7月10日前报送“书记好党课”、 “党员好故事”, “支部好案例”各一个。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的“三好”案例,报送省高校工委。
(三)纸质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,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。
联 系 人:熊 念
联系电话:0712-2868629;电子邮箱:hbzyzzb8629@163.com
附件:1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
2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
中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8年5月31日